京ICP备2023000331号-28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一、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如何规定的?
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规定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两方或者两方以上;
2.合同内容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
3.合同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依法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签完了还能反悔吗
合同签订后一般不能反悔,如果反悔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三、民法典规定合同违约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合同违约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