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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产权房遗赠要哪些条件
1、小产权房建造于集体土地之上,同时具有诸多商品房特征。因其无统一的法律调整,地方规定不一,对小产权房的征收补偿有许多种情况。最坏的情况是,小产权房因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最好的情况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计算总体补偿范围,同时因其存在证件缺失等现实情况,对其补偿范围请求予以一定限制。总体来看,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不被承认的情况居多。
2、小产权房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且数量巨大,在征收补偿问题上不应一概否决。虽然不能直接赋予小产权房合法性,但是从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角度出发,也至少应当按照公平补偿原则,综合考虑房屋用途、建造年限、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补偿方案。
二、小产权房遗赠手续
1、申请登记: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